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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九标段)友谊大街、体育南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5-08-2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701
工程名称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九标段)友谊大街、体育南路
标段名称 朝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九标段)友谊大街、体育南路 编号 TP122000001003701001001
建设单位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丁宁 联系电话 0421-3625803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朝阳市燕都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683101.760元 60 合格 96.61 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李亚涛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11116381
2 辽宁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718259.160元 60 合格 93.18 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李玉凯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11116372
3 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717270.030元 60 合格 93.15 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佟心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11120248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27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9-01
填报单位 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隋立栎 联系电话 13358920005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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