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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土地征收组卷报批等相关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5-08-0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2113000001000019
工程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
标段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农村供水)土地征收组卷报批等相关技术服务 编号 TP2113000001000019001001
建设单位 朝阳市双塔区清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电话 0421-2855132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沈阳天星土地事务有限公司 1070000.000元 121 合格 79.98 乙级土地规划业务并且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并且乙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且乙级测绘资质 关伟 土地利用规划高级工程师 201801019020086
2 辽宁博荣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060000.000元 121 合格 59.72 乙级土地规划业务并且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并且乙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且乙级测绘资质 于博洋 地质测量高级工程师 201700011020080
3 辽宁博昊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76000.000元 121 合格 54.46 乙级土地规划业务并且乙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并且乙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并且乙级测绘资质 张勇 土地资源管理高级工程师 202001021020481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8-01 公示截止时间 2025-08-06
填报单位 辽宁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苑绍东 联系电话 18642113337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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