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 ||||||||||||||||||||||||||||
2025年建平县生态修复基地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林业和草原局备案。招标人为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5年建平县生态修复基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小塘镇小塘村南山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涉及1个乡镇1个村,总规模为437亩,全部为人工造林。项目需修路、修作业路、挖伐根、清理树根、土地平整等。项目整地规格为40cmx50cmx60cm,株行距2mx3m、2mx4m。约需苗木5万株,本着适地适树的原则,采用的苗木为营养杯油松,苗龄5年、营养杯山杏和文冠果,苗龄2年、青任云杉苗龄8年。基地在后期综合抚育和后期管护中要加大浇水、施肥除草、管护等措施的投资力度,确保苗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基地的各项指标要求,高质量完成基地建设工作。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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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 10时30分 4.保证金金额:14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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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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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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